公 告
辽沈银行关于调整部分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18:43:36] [阅读次数:2085次] 

尊敬的客户:

  为严格贯彻国家减费让利决策部署,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我行积极响应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调整银行部分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的倡议书》有关号召,对《辽沈银行金融服务价目表》部分金融服务价格标准和优惠措施予以调整公示,在继续实施已有减费让利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推出惠企利民措施,进一步减轻实体经济经营成本和金融消费者负担,着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银行承兑汇票工本费和商业承兑汇票工本费。

  二、继续保持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费率水平,按票面金额0.05%收取。

  三、继续免收个人存款账户对账单打印费。

  四、继续按照不高于成本价的标准向企业和个人客户收取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

  五、综合提升公务卡服务质效

  (一) 持续为持卡人提供免费的公务卡交易提醒及余额变动通知服务。

  (二) 持续免收公务卡年费。

  以上各项具体优惠项目、优惠期限详见我行公示的《辽沈银行金融服务价目表》。

  如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垂询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客服中心电话024-9668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投诉渠道>>  
网站地图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 个人金融 | 公司金融 | 关于本行 | 投资者关系
版权所有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ICP备2021006678号-1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697号 本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