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关于开展银行结算账户治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08:38:24] [阅读次数:649次]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金融机构应严格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及相关资料保存义务。我行将于2024年3月15日起对客户核心信息不完善客户账户及非实名制账户进行治理。其中,个人客户核心信息包括:姓名、国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证件号码;对公客户核心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注册地和经营地、开户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届时,对于以上信息缺失的账户将无法使用。

避免影响您的账户使用,方便您办理业务,建议您梳理在我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如您的账户仍需使用,个人客户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前往临近网点进行信息维护;对公客户可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持有效证明文件及预留印鉴,前往开户行进行信息维护或变更,从而解除限制。对于核实完善工作中我行获取的客户信息与身份资料,我行将依据相关法规要求,严格采取保密措施,保护您的信息安全。

如您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客服中心,客服电话:024-96688。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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