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辽沈银行关于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7 18:06:37] [阅读次数:18355次] 

尊敬的客户:

为合规高效地办理银行函证及回函业务,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银行业协会印发的《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制度》要求,自2022年3月23日起,我行函证受理方式调整为集中处理模式,同时支持邮寄函证和现场函证。函证收费方式支持转账收费和现金收费,统一按本行公示的《辽沈银行金融服务价目表》收取。

其中,辽阳分行集中处理信息如下:

1.集中处理部门:辽沈银行辽阳分行清算中心

2.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21号辽沈银行

3.联系方式:0419-3733037

4.接收人:银行函证受理人

5.邮编:111000

营口分行集中处理信息如下:

1.集中处理部门:辽沈银行营口分行清算中心

2.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日月大道北25号金贸大厦辽沈银行

3.联系方式:0417-6680411

4.接收人:银行函证受理人

5.邮编:115007

沈阳分行集中处理信息如下:

1.集中处理部门:辽沈银行沈阳分行运营管理部

2.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36号辽沈银行

3.联系方式:024-31370316

4.接收人:银行函证受理人

5.邮编:110000

大连分行集中处理信息如下:

1.集中处理部门:辽沈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2.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2号辽沈银行

3.联系方式:0411-82610801

4.接收人:银行函证受理人

5.邮编:116000

抚顺分行集中处理信息如下:

1.集中处理部门:辽沈银行抚顺分行营业部

2.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7号辽沈银行

3.联系方式:024-53904777

4.接收人:银行函证受理人

5.邮编:113000

锦州分行集中处理信息如下:

1.集中处理部门:辽沈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2.地址: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大街二段19-1号辽沈银行

3.联系方式:0416-7116500

4.接收人:银行函证受理人

5.邮编:121000

鞍山分行集中处理信息如下:

1.集中处理部门:辽沈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2.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63-1号辽沈银行

3.联系方式:0412-8206030

4.接收人:银行函证受理人

5.邮编:114000

葫芦岛分行集中处理信息如下:

1.集中处理部门:辽沈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2.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80号辽沈银行

3.联系方式:0429—5566000

4.接收人:银行函证受理人

5.邮编:125000

丹东分行集中处理信息如下:

1.集中处理部门:辽沈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2.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锦山大街87-2号辽沈银行

3.联系方式:0415-3996022

4.接收人:银行函证受理人

5.邮编:118000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并祝工作顺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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