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权机关:
为更好地履行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扣划业务(以下简称有权机关查冻扣业务)的义务,进行一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我行于2024年3月28日起,实施集中受理有权机关查冻扣业务,由我行集中处理机构受理有权机关在各地现场办理的查冻扣业务,除集中处理机构外的其他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再受理。集中受理机构名单详见附表。
请贵单位配合我行有权机关查冻扣业务受理地点调整工作,由此给贵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附件:辽沈银行司法协助执行业务集中处理机构信息表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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