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主动守护消费者“钱袋子”,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要求,我行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工作:
如果您在我行有“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或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您可结合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查询、激活、资金提取、注销等业务。
我行不会以非正当理由和方式,要求您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非正当理由要求您进行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请您注意防范诈骗风险、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切勿随意点击陌生链接。
如有疑问,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电话024-96688。感谢您对本行工作支持与理解!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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