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
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将人民币资金按与银行约定的期限、利率一次性存入本金,到期后获得本金并按约定获取利息的一种存款。
起存金额
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为 1 万元。
存款期限
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存期包括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及五年六个存期,具体存期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
计息
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辽沈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二)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辽沈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存款开户日辽沈银行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辽沈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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