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致客户书
[发布时间:2021-10-16 12:36:55] [阅读次数:17396次] 

尊敬的客户:

  辽沈银行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辽宁省唯一一家省级国有股份制银行,注册资本200亿,在全国城商行中排名第5位,8家股东全部为实力雄厚的国有股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商行改革的统一部署,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辽沈银行已正式吸收合并辽阳银行和营口沿海银行。

  吸收合并后,辽沈银行将承接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所有网点和员工。辽沈银行保证所有网点各项业务不受影响,产品服务不会中断,客户权益不受损失,金融服务得到有效保障。

  辽沈银行有坚实的国有股东背景、先进的公司治理结构、优秀的高级管理团队、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和优质的金融服务能力,是辽宁省和辽宁人民自己的银行。

  辽沈银行将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辽宁银保监局的关心指导下,立足全省,深耕本地,积极构建“责任、合规、融合、创新”的企业文化,以“新银行”、“新模式”,树立“新标杆”,塑造“新形象”,将辽沈银行打造成为“治理完善、资本充足、内控严密、管理先进、发展稳健”的优秀商业银行,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风正行远,基业长青”。感谢您的一路陪伴。您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是辽沈银行未来发展壮大的强大动力和不竭源泉。您的需求、期待与合作,是辽沈银行全体干部员工的努力方向和不懈追求。

  恭祝您身体健康,万事顺意!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6日

 
  投诉渠道>>  
网站地图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 个人金融 | 公司金融 | 关于本行 | 投资者关系
版权所有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ICP备2021006678号-1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697号 本网站支持IPV6